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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茶園 喝台灣好茶 春遊台灣
 

  御茶園

喝台灣好茶 春遊台灣  
萬元旅遊禮券等你抽

於指定活動通路
買御茶園(含特上)/舒跑/每朝/維他露P指定DM產品

即日起登錄發票,就有機會抽中萬元旅遊禮券!

 

【活動時間】

●  該期DM指定活動產品:御茶園(含特上)、舒跑、每朝健康、維他露
●  指定活動通路:家樂福/愛買/台糖
●  發票有效日期:2018/4/3 00:00 ~ 2018/5/15 23:59
●  登錄發票時間:2018/4/3 00:00 ~ 2018/5/15 23:59
●  參加活動資格:
    凡於活動期間內(2018/4/3~2018/5/15)至指定活動通路,
    購買指定活動產品中任一產品,憑單筆發票證明,始可參加活動。


登錄發票 抽萬元禮券  立即 GO  (活動網站由此去)

得獎名單 公告  (得獎名單由此去)


發票登錄提醒:

1. 本活動中獎需憑紙本發票正本領獎(且非手寫開立發票),故以電子載具儲存發票的消費者,需記得跟店家索取電子發票紙本正本,若幸運中獎才能符合領獎資格!
2. 持有指定活動通路電子發票紙本正本的消費者,只要電子發票上的QR CODE能掃描出消費明細,且消費明細中有購買任一指定活動產品,並為活動指定的發票有效日期購買,即符合中獎資格。

 
【活動獎項】

特獎:$28,000元 等值旅遊禮券
               (共提供 28張 1,000元 可樂旅遊禮券)
頭獎:$14,000元 等值旅遊禮券
               (共提供 14張 1,000元 可樂旅遊禮券)

●  中獎公告時間:2018/5/16 15:00 於 活動網站及Line@(請搜尋vitago)公告中獎名單,並同時以E-mail寄出中獎通知函,通知所有中獎者,敬請留下正確的聯繫方式,並主動且密切留意中獎公告與E-mail信件。

●  中獎資料寄回時間:敬請中獎者將該獎項的中獎通知函中註明所需要的資料,以掛號方式寄回「御茶園 活動小組」,若主辦單位未在2018/6/15前收到(收信章為憑,逾期無效),則視同中獎者主動放棄中獎資格。

●  獎品寄送日期:主辦單位將於2018/6/29前確認得獎者兌獎資料後,於2018/7/13以前寄出。

●  若因中獎者登錄之E-mail阻擋中獎通知函、將中獎通知函歸類於垃圾信件、郵局遺失信件或寄送錯物...等,非主辦單位可控原因,而使主辦單位無法於2018/6/15日前收到中獎者回寄之資料,則視同中獎主動放棄中獎資格。故中獎者若無收到中獎通知,請自行與主辦單位聯絡,以免錯過中獎權利。

 
 

【活動注意事項】

一、活動日期:2018/04/03 00:00 ~ 2018/05/15 23:59止。

二、
活動辦法:即日起至2018/05/15 23:59止,購買指定活動產品:「御茶園(含特上)全系列、舒跑全系列、每朝健康全系列、維他露P全系列」任一商品,於活動網站登錄發票,即可參加「御茶園 喝台灣好茶  春遊台灣」活動。

三、活動獎項:
1.  活動獎項皆會以可樂旅遊之等值旅遊禮券贈送
2.  中獎者可憑禮券兌換可樂旅遊任一商品,並請自行與可樂旅遊聯絡安排購買旅行商品事宜。
3.   其他未盡事項請以可樂旅遊禮券上之注意事項為主。

四、發票登錄及有效日期:
1.       發票有效日期:需為2018/04/03 00:00 ~2018/05/15 23:59開立之發票。
2.       發票登錄期間: 2018/04/03 00:00 ~2018/05/15 23:59

五、
抽獎時間及中獎公告:
1.  2018/05/16下午15:00於本網站及Line@(請搜尋@vitago)公告中獎名單,並同時以E-mail寄出中獎通知函,通知所有中獎者,敬請留下正確的聯繫方式,並主動且密切留意中獎公告與E-mail信件,若無收到得獎通知,請自行與主辦單位聯繫,以免錯過得獎權利。

六、
兌獎方式及注意事項:
1.  領獎須憑該中獎發票兌獎(兌獎消費者捨棄財政部公布統一發票當期奬項兌換之權利,絕無異議),請妥善保留中獎的發票,中獎者確認中獎後,需填寫中獎通知函上資料,並附上身分證正反影本及中獎發票正本;如為外籍人士,則需檢附有效護照之影本及中獎發票正本。
2.  中獎者若為未滿20歲之人士,需檢附身分證正反影本、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反影本(個人資料保護請參看: 【個人資料告知及同意事項】);若未滿20歲之中獎者無國民身分證,需提供得獎者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需為3個月內核發之版本)
3.  承上,所需檢附資料請於2018/06/15 ( 收信章為憑,逾期無效 ) 以掛號方式寄回指定地址,再完成後續領獎程序,逾時或未依規定領獎則視同放棄,所有得獎資格及兌獎憑證需經主辦單位查驗合格方為有效,所有兌獎憑證,恕不退還。
4.  請注意本活動中獎需憑紙本發票(且非手寫開立發票),若使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者,請與店家索取電子發票紙本正本,或列印出電子發票證明聯及交易明細以符合參加資格。
5.  承上,持有電子發票紙本正本之消費者,只要電子發票上QR code可掃描出消費明細,且消費明細中有購買活動指定產品中任一商品即符合中獎資格。
6.  同一發票僅可登錄一次(若有重覆登入者,以首次登入所填載之資料為準),僅具一次中獎資格,中獎發票未顯示購買指定活動商品任一商品者,視同無效,中獎者需妥善保管發票正本,以利查證兌獎,如未能出示有效發票(如發票遺失、未含產品明細等),視同放棄中獎資格。
7.  中獎發票如有任何損毀、複印、塗改或偽造,均以作廢論。
8.  若資料有誤等任何原因,導致2018/06/15前活動小組仍無法與中獎者取得聯繫,則視該中獎者自願放棄。
9. 活動小組將於2018/07/13前,將贈品全數寄出,寄出後恕不另行通知。
10. 所有中獎者之聯絡資料,僅用於主辦單位通知及活動領獎確認用,不會另作其他用途。
11.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舉凡中獎獎項年度累計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者,將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主辦單位將於次年度開立扣繳憑單寄送給中獎者。另中獎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應自行負擔機會中獎所得稅,依法應預先扣繳10%稅金。因此,中獎者應將兌獎資料連同預繳稅金一併繳回,方得進行兌獎,拒繳交兌獎資料或稅金者,視同自願放棄中獎權利。
 
【個人資料告知及同意事項】

個人資料告知及同意事項,如下說明:
針對您於登錄本網頁登錄資料時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我們除嚴格遵守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外,更會以非常嚴謹的態度與具體作為,來管理及保護您的個人資料,以下為維他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對您個人資料保護的說明,請您詳細閱讀及了解。

1.  本活動將索取您的個人資料,其目的乃為通知您參與活動(或抽獎)的結果、遞送所索取的資料、並與您取得聯繫之用;此外,您同意參加本活動後,本活動可不定期透過簡訊、郵寄、電話或mail等方式,提供本活動之相關公司,包括︰維他露基金會、維他露食品(股)公司、源興行銷(股)公司、源慶行銷(股)公司及源穎生技(股)公司之產品促銷、運動及公益等活動訊息。

2. 
個人資料蒐集目的:本公司為行銷、進行本抽獎活動及提供本公司各項產品訊息之目的範圍內,依法令規定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本活動者之個人資料。

3.  蒐集資料類別:您提供於抽獎頁面上之各項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電話與電子信箱)。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參加本活動者視為瞭解及同意本公司於抽獎及行銷活動之需要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期間: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需之保存期限

2)地區:中華民國(即指台、澎、金、馬等地區)

3)對象:參與本登錄發票抽獎之消費者

4)方式:電腦、書面、網路、電話、傳真或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5)參加者如欲閱覽、變更、刪除個資或要求本公司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請以書面或口頭通知本公司 (02)27060067分機735 御茶園活動小組 要求辦理。而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5.   您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若您願意提供相關個人資料予本公司時,即視為您已清楚了解本公司蒐集、處理或利用您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惟若您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本公司將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致無法提供您參與此活動之服務。

 

【其他注意事項】

1.  所有活動辦法依官網最後公告為準,主辦單位保留更改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作出最終解釋或裁決。

2.  本活動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相關權利。

3.  如有冒領、自己重複使用、提供其他人重複使用或其他不正當方式參加本活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並賠償主辦商及第三方一切損失。

4.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寄送中獎人之獎品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亦不得因此異議。

5.  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紀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送出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不得因此異議。

6.  承上,參加者每次利用手機上網參加本次抽獎活動,其手機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收取之上網數據費用,將由參加者繳付。收費詳情可向其手機網際網路服務供應商查詢,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7.  中獎者不得要求更改獎項,中獎者並不得將其中獎資格轉讓予任何第三人,一經發現則視同放棄中獎權利。

8.  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已領取或使用各獎項商品之使用後果,概不負責。

9.  本活動獎項之領取及寄發,悉以得繳付機會中獎稅金之自然人為限,該自然人係指居住在中華民國(即指台、澎、金、馬)地區之
(1)本國居民。
(2)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外籍人士)

10.活動參加者如有下述情況之一時,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資格:

l   違反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之行為

l   提供之資料為非真實或冒用第三人之資料

l   提供之資料未填寫完整正確之中文姓名、聯絡電話及可收掛號信件之郵寄地址

11.主辦機構及其員工及其家屬、經銷商、相關配合廠商、廣告公司皆不可參加本活動。

12.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3.萬一本活動參加者少於獎項數量,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獎項數量內容之權利;如原定獎項因不可抗拒之因素無法提供,將由主辦單位另以同等值之贈品取代之。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將公佈於御茶園官網(www.ochaen.com.tw/) ,恕不另行通知。

14.中獎者須同意遵守抽獎活動條款上之各項條款及細則。

15.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主辦單位公告執行。

16. 產品相關問題,請與維他露客服專線0800-035-658連絡。